2007年2月7日 星期三

影像與真實的關係

http://phen.nsysu.edu.tw:8080/forum/viewtopic.php?t=133

影像是對於真實物體的詮釋。首先是機器的詮釋,真實物體的種種視覺資訊像是形狀、顏色、明暗......等等被攝影機器所接收,然後詮釋出這個真實物體的影像來。這個影像以自己的方式反映出真實物體的樣貌,例如說,正負片對於顏色的演繹就有很大的不同。如果再用上特殊的沖洗方式,像是正片負沖,又會有不同的顏色演繹。而這個演繹的方式是由人所賦予的,所以說人類是影像樣貌的決定者。而雖然說人類可以決定影像的樣貌,但是卻不是完全的隨心所欲,而是受到影像所詮釋的真實物體的限制。再怎麼演繹,都不能超脫真實物體的真實存有這個「結構」的限制。所以說,在影像的演繹上,人只有「相對自主性」。

再進一步說,人類在觀看影像的時候,又是人類感官與意識對於影像的「詮釋」。一個色盲的人在觀看影像的時候,他眼中的影像的樣貌一定與正常人不同。就算同樣是正常人,因為每個人的感官不同、意識也不同,所以每個人眼中的影像,一定不會完全相同。但因為受到影像本身樣貌的「結構」的限制,而有高度的近似性。或者說,在大多數人觀念中可以互相轉換的高度可共量性。但如果這個影像所記載的東西,或者是詮釋的方式不存在在觀賞者的觀念中的時候,觀賞者就會依自己的觀念來任意理解。當然,這亦受到影像本身這一結構的限制,所以還是只有相對自主性。

最後,無論是影像的演繹,還是人類對於影像的理解,其實都是受到人類心靈深層結構的限制。人類只能在其所擁有的意義系絡下製作與理解影像。影像其實是人類心靈的反射,影像之所以會存在就是要作為人類表達自己的工具。而且影像再怎麼演繹,都不會是真實物體,他只能盡可能「貼近」真實。而雖然影像可以非常的像真實物體,而這也是很多時候人類製作影像的目的。但是影像永遠不會是真實物體,影像僅僅是真實物體的詮釋與反射。因為影像永遠不會是真實物體,所以我們探討影像的真假,其實就是在探討製作影像的人想要表達的是不是想反應真實。影像終究是一種溝通方式,我們探討影像的真假,其實就是探討製作影像的人的真誠與否。製作者可能是有意欺騙(製作假飛碟照片),也可能是出於對於真實現象的無知(把反射光源當作是飛碟),但終究是人對於影像的演繹。如果把影像的真實與否放在這個意義上來討論,是有意義的。有圖是否有真相,就要看製作的人的意圖和觀看的人的判斷了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