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28日 星期三

二二八的真相

基本上,我對於現在的台灣能夠弄出一個所謂「貼近」二二八真相的答案的可能性感到非常懷疑。畢竟有太多的期盼與意念參雜在其中,弄到最後結論的「真相」也就不再那樣的純粹。首先,目前的二二八在政治社會上的價值主要是做為政治人物的工具價值使用。每個政客都依自己的目的型塑其二二八論述,真相如何其實根本就不重要,畢竟一個被當具有工具價值而使用事物只要對使用者來說是好用的就可以了。如果我們相信對於歷史真相的探求該是自身的最高價值,那麼,在政客的髒手不斷伸進伸出的過程之中,歷史論述只會越來越偏離當初的事實。更可嘆的是,這個世界上大部份的人都是懶惰的,即使是使用同一套資料證據,也只願單純的接受別人提供的答案與解釋,而不願自行思考,以己力尋找答案。就連在這邊說嘴的這隻沒啥知識的卑微小動物也都不得不承認,自己也常常是這樣的傢伙,在領到一本嶄新厚重的原文書的時候,第一個出現的念頭是「有沒有中文本啊?」

再來,二二八事件的發生距離我們還是太近了,有太多的感情因素參雜在其中。Hume斷定人類有兩種知覺,「印象」與「觀念」,印象是對於外界的直接感受,而觀念則為印象的事後回憶,其往往比印象更鮮明。這也就是說,人的記憶是靠不住的,有其曖昧模糊的地方。人類是只看得到自己想看到事物的,記憶也會隨時間逐漸往自己感情期盼的方向修正,這也正是為什麼各種神話傳說會在各地流傳各式各樣不同的版本。對於人類的記憶思考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翻翻看心理學相關的書籍。另外,每個身在歷史事件的人們所看到、所感受到的都只是事件的一部份,對歷史事件的記憶也都是以自己的意義脈絡去觀察、去感受、去思考所得到的結果,沒有人能夠以較為全面的觀點來觀顧整個歷史事件。真相是只有一個沒有錯,但人們賴以得知真相的歷史卻有很多個。某個探險家曾經說過「人們對於故事的述說可能有很多種,但我清楚真相只有一個」。(似乎是史考特還是哪個南極探險家說的,記不太清了)因為受此條件的限制,人只能以史學方法去盡量貼近所謂的真相,要得到一個確切的真相在方法論上可說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但在現在的台灣,能夠主導歷史論述的人沒有一個能夠辦到這樣的事情,以較為不偏頗的態度,去研讀史料,貼近事件的真相。就算有人可以辦到,依台灣現下的政治情勢,得到的結論能不被扭曲嗎?

最後,不只政客會來消費二二八事件,一些什麼學者專家、文史工作者之流的也都會來消費二二八。為了自己的利益考量來進行論述,甚至替政客背書,再不濟也可以上上談話節目,在報紙雜誌上寫一點玩意騙騙稿費。除了利益比較小一點以外,跟政客其實也沒有什麼兩樣。只是寫出來的東西像不像樣,又是另一回事了。我今天早上吃早餐的時候才在水果日報上看到一篇讓人眼睛差點沒有掉出來的文章,好像是什麼台灣語言台灣語文促進會成員寫的。他的文章說到台灣的文化霸權仍然被掌握在「外來政權」手中,將馬克思主義的論述做出了一個民族主義式的運用。這不知道是書沒有讀通還是故意濫用概念,民族主義也是馬克思所謂的意識形態霸權的一部份,用恩格斯的話來說就是虛假意識。對馬克思主義者來說,只有階級意識才是真正的意識型態,其他什麼民主自由、民族主義之類都是假的,是資產階級化解無產階級抵抗意識的工具。今天居然看到馬克思主義可以做民族主義、族群意識的論述,真是蔚為奇觀!要是給馬克思知道,不知道會不會突然從墳墓裡跳出來修理人?

要讓二二八事件真正有個結局,看來只有靠時間了。或許等到我們的父執輩都成為歷史的一部份的那一天,事情就能獲得解決。到那時二二八不再被消費,不再是政治意識的圖騰,不再代表悲傷,不再代表痛苦,只有寬恕與和解。等到那一天,二二八的受難者也才能真正安息吧!


2007年2月7日 星期三

論何以M$N傳輸速度很慢(0.3β)

跟朋友用m$n傳檔,那不斷變動而緩慢的傳輸速率讓人等得心焦。明明就一個大小適中的檔案,為何要花上那麼多的時間來穿過網路線路?Hume跟佛祖都說過,我們感官所接收的這一切訊息都是不斷在變動的。既然人生無常,萬物無定。那麼,m$n的傳輸速率不斷變動應該是件很合理的事情。而 希臘化時代的斯多葛學派認為這世上一切都是必須的,所以我們應該要承認並接受世上一切事實。但是,接受不代表屈從,在今天所謂的接受應該是正視事情,找出 原因並尋求解決之道。尤其在下身為一個知識份子,雖然只是知識份子的最低階層—死大學生,但仍應該保持好奇心與求知求真的精神,探究現象背後的真正原因。

在傳檔之前,我的BT可到每秒100k上下,所以應該不是網路線路的問題。由此可知,問題應該就是在m$n。那為什麼m$n的傳檔速率是變動而不穩的呢?或許一個資工系的學生可以提出很多技術上的解釋,但身為一個學習社會科學的人,我們應該不能光是滿足於所謂技術上的種種解釋,應該要找出它更高的意義與原因才是。

正所謂nothing is too much,m$n會維持這種傳輸龜速,顯然是因為這種傳輸速度很夠用。但是對誰而言很夠用?顯然不是我覺得很夠用,相信大部份的使用者亦有與我相同的感受。而既然不是終端的使用者覺得夠用,那麼就是它的製造者覺得這樣很好、很夠用。為何使用者與生產商之間會有這種落差,若我們以亞里斯多得的目的因觀念來切入,這m$n的傳輸速率這麼緩慢而不穩顯然是蘊藏著一個目的而使它如此。

而要探究這目的,顯然得從它的創造者M$開始,由M$的意義脈絡切入,來對為何M$N的傳輸速度如此之差勁進行瞭晤(understanding)。依M$的技術,要讓m$n傳檔速率加快顯然不難。而能做卻不去做就是因為不想做,Why? 顯然是不想讓使用者互相傳輸太大的檔案,因為傳輸太大的檔案通常牽涉到盜版,雖然這也有可能是使用者傳輸自己製作的合法檔案,像是親友生日宴會的影像檔,但就常理判斷與個人使用經驗來看,這種合法使用的機率顯然很低。身為一個軟體製造商,M$得採取行動來降低這種被用於傳輸盜版物的的機率,以降低被侵權與被侵蝕利基的機率。若以實踐推論式來描述這種情況,就是:
  1. M$想要打擊盜版、降低盜版的使用率。
  2. M$N的龜速傳輸速度可以降低被用來傳輸盜版物的機率。
  3. 所以M$就讓M$N的傳輸速度很慢。
以上為假設傳輸率速度為意圖性行動的情況。但若我們以功能論的角度來切入,降低盜版使用率可以說是一個軟體製造商維持其生存所必須的功能之一。若盜版猖獗,軟體製造商的利基就會被侵蝕,使得收入減少。若收入減少至不符成本的水準,軟體製造商就會倒閉。因此,設法降低盜版使用率是廠商維持其生存所必須之功能,任何軟體製造商都會設法降低盜版使用率。基本上,傳輸速度可以說是一個通訊軟體的重要功能,說速度過慢為製造商之故意可能會有些失之偏頗。就另一方面來說,M$可能是沒有意識到傳輸速度的提昇是很重要的事情,所以就沒有想到要提昇傳輸的效率,因而造成了以上所敘述的功能效果。由Elester的五段論述來看,可以整理成以下情況:
  1. M$N的低落P2P傳輸效率造成了降低盜版散佈機率的有利效果。
  2. 這個效果對於身為軟體生產商的M$是有利的。
  3. M$是非意圖的認為沒有必要改良而產生傳輸效率低落的結果。
  4. M$並未意識到傳輸效率低落的好處。
  5. 盜版機率的降低有助於維持M$的獲利。

由此可知,M$N的傳輸速度會很慢,與防範盜版有很深的關係。


(所謂的學者專家就是能把簡單的事情弄得很複雜的人種)


現行國會選舉制度問題整理

前次修憲之後,我國國會議員選舉由SNTV改採混合制中的並立制。但由於國會議員席次減半,未來可能造成以下問題:

  1. 議員席次太少,使得宜蘭縣46萬人選一名議員,連江縣8000人也是選一名,造成票票不等值。
  2. 各委員會組成委員數過少,使得收買與分贓較為容易。
  3. 依據各國一般普遍情況,單一選區較不利於女性參政。
  4. 若照許版修憲,增加區域席次,減少不分區席次,會失去比例代表性。不但可能如前所述不利女性參政,且減少學者、弱勢代表......等進入國會的機會。
  5. 立委席次減半不指示席次減半,還得配合立委得參加複數委員會、加強委員會功能、改善黨團協商制度等配套改革才有意義,不然議事品質不但不會改善,反而可能減低。

不管是依照Shugart的議會席次立方根法則或者是OECD國家經驗,台灣原本的立委席次225席其實是很ok的。甚至依照議會席次立方根法則,台灣立委適當數目應該是2300萬的立方根大約是285,還得增加席次才是。所以說,立委席次減半本身就是一個很可議決策。但目前所提修憲版本也實在不是很令人滿意,難以讓人民信服立委諸公不是為了自己的私利。國會議事品質的提昇不在於席次減半,而在於有高水準的議員與優質政治文化。若台灣政治文化沒有改善,制度的改革也不會有什麼作用。

原文寫於2006/5/1

美國憲法第二十七條修正案

美國憲法是所謂剛性憲法,要修憲並不容易。一條修正案必須要由眾議院1/2議員提出,參議院2/3議員通過,然後經由全國3/4的州通過之後方得通過成立。所以自立國以來,通過的修正案並不多,到目前為止,總共才有27條修正案而已。

最新的第27條修正案是在1992年通過,其內容大致上為「凡國會通過薪資修正案,必須在下個任期方才生效」。此即所謂之禁止自肥條款,防止議員在薪資上圖利自己。雖然通過的時間離我們最近,但是提出的時間卻很早,早在1791年,美國行憲後兩年就提出了,經過了201年的歲月才跑完所有程序,完成立法。其中幾度被人遺忘,而後才又再被人提出討論,在整個修憲程序中,美國的州數,也由13膨脹到50。由此可見,在美國要修憲還真不容易啊!

影像與真實的關係

http://phen.nsysu.edu.tw:8080/forum/viewtopic.php?t=133

影像是對於真實物體的詮釋。首先是機器的詮釋,真實物體的種種視覺資訊像是形狀、顏色、明暗......等等被攝影機器所接收,然後詮釋出這個真實物體的影像來。這個影像以自己的方式反映出真實物體的樣貌,例如說,正負片對於顏色的演繹就有很大的不同。如果再用上特殊的沖洗方式,像是正片負沖,又會有不同的顏色演繹。而這個演繹的方式是由人所賦予的,所以說人類是影像樣貌的決定者。而雖然說人類可以決定影像的樣貌,但是卻不是完全的隨心所欲,而是受到影像所詮釋的真實物體的限制。再怎麼演繹,都不能超脫真實物體的真實存有這個「結構」的限制。所以說,在影像的演繹上,人只有「相對自主性」。

再進一步說,人類在觀看影像的時候,又是人類感官與意識對於影像的「詮釋」。一個色盲的人在觀看影像的時候,他眼中的影像的樣貌一定與正常人不同。就算同樣是正常人,因為每個人的感官不同、意識也不同,所以每個人眼中的影像,一定不會完全相同。但因為受到影像本身樣貌的「結構」的限制,而有高度的近似性。或者說,在大多數人觀念中可以互相轉換的高度可共量性。但如果這個影像所記載的東西,或者是詮釋的方式不存在在觀賞者的觀念中的時候,觀賞者就會依自己的觀念來任意理解。當然,這亦受到影像本身這一結構的限制,所以還是只有相對自主性。

最後,無論是影像的演繹,還是人類對於影像的理解,其實都是受到人類心靈深層結構的限制。人類只能在其所擁有的意義系絡下製作與理解影像。影像其實是人類心靈的反射,影像之所以會存在就是要作為人類表達自己的工具。而且影像再怎麼演繹,都不會是真實物體,他只能盡可能「貼近」真實。而雖然影像可以非常的像真實物體,而這也是很多時候人類製作影像的目的。但是影像永遠不會是真實物體,影像僅僅是真實物體的詮釋與反射。因為影像永遠不會是真實物體,所以我們探討影像的真假,其實就是在探討製作影像的人想要表達的是不是想反應真實。影像終究是一種溝通方式,我們探討影像的真假,其實就是探討製作影像的人的真誠與否。製作者可能是有意欺騙(製作假飛碟照片),也可能是出於對於真實現象的無知(把反射光源當作是飛碟),但終究是人對於影像的演繹。如果把影像的真實與否放在這個意義上來討論,是有意義的。有圖是否有真相,就要看製作的人的意圖和觀看的人的判斷了

學社會科學還是用洋文比較好

雖然是從剛上大學的時候就有這種感覺,但最近特別有這方面的感觸,學社會科學真的要用洋文比較好。原文資料量的龐大就不用說了,光是從外文翻譯為中文的時差,往往就要花上好幾年甚至十幾二十年。雖然近年來這速度有點改善,加上對岸的翻譯魔人努力之下,有很多簡體中文版最新資料可用。但是,再怎樣翻譯也是要花很多時間的,要得到最新的第一手資訊還是得看洋文。更何況,絕大多數的論文資料是不會被翻譯的。

就算書籍資料論文等等有被翻譯完成,翻譯的品質也是一大問題。譯文文句不通順,讓人有看沒有懂是家常便飯。翻譯錯誤、闕漏的情況也所在多有。因為負責翻譯的人往往不是功力不足(ex.研究生隨便翻)不然就是根本就非專業人士,缺乏相關知識。
下面這張圖是立緒出版Fukuyama所著之Trust(誠信)的勘誤表

trust

為何在出版後還得貼那麼大一張勘誤表在扉頁?因為翻譯者根本就不是學政治學的而是新聞系所出身。

另外,語言與語言之間的共量性也會造成許多翻譯上的問題。像是在中文的翻譯書上可以看到「自由」來「自由」去,「自由」個老半天,寫了一大堆的「自由」在書頁上,但這自由到底是「Freedom」還是「Liberty」卻誰也搞不清楚。這兩個中文都翻譯做自由,但實際上的意思卻差很多。

最後,有的翻譯錯誤根本就是翻譯者的誤用與錯誤認知。舉例來說,我最近讀書的時候所看到最刺眼的錯誤就是legitimacy這個字常常被錯翻為「合法性」。印象中大約只記得有Heywood的政治學有將之正確翻譯為「正當性」而已,其他有翻譯對的就不大記得了,因為錯誤的比正確的機率高很多。「合法性」與「正當性」兩者的意思根本就不大相同,不可以隨便混用。雖然合法可以成為正當性的基礎,但卻不一定有正當性,如果法為惡法,或未經正當程序及人民同意而通過
的法,合法就沒有正當性可言。所以說,正當性的意義要來得廣得多。不過這種錯誤卻一再發生,甚至發生在非翻譯,直接以中文寫成之文章上,可見根本就是觀念上有問題了。

所以說,真的想好好學習社會科學的人,還是老實的把洋文學好,乖乖的把原文書硬啃下去吧!以此文勉勵自己好好學洋文T_T

Blog經營方向

昨天晚上睡覺前又想了一下,還是有個與pixnet blog不同的經營方向比較有趣。有鑑於最近都在別人的地盤上撒野,說一些沒人聽得懂的五四三,造成閱讀門檻。結果就是氣質文都在別人家,自己家裡面都是一些瑣瑣碎碎的雜文。因此,我決定回自己的家裡面亂搞,不要弄髒別人家,把胡言亂語都移到這個blog來。

結論:本blog經營方向以政治學、社會學、公共政策等社會科學相關胡言亂語為主,加上實際政治、社會事件等等,偶爾點綴照片做調劑。

不過應該沒有什麼人會找到這裡吧!

2007年2月6日 星期二

beaver's Dam@Blogger

因為無賴小站爛到一種令人髮指的地步,所以我一直在找尋一個可以安心經營的blog空間 。目前除了不知道什麼時候會關門廢棄的無賴小站blog外,還另外在有搬家功能的pixnet上建立了一個準備替代無賴的新blog。但說實在的,台灣真的沒有什麼好的blog服務供應商,我這赤貧階級也沒有錢也沒有必要去租一個虛擬主機空間來架站,成本太高了(DreamHost大約NT1600 per year)。所以繼相簿服務投奔美帝不給本土業者賺錢後,我在此建立了另一個新blog,反正已經有了Google帳號不用重新申請,使用方便。
本blog目前的主旨乃做為pixnet blog的備站使用,所以命名為little beaver's Dam。畢竟美帝好像還是比較可靠一些。起碼資源豐富,出事也不會像無賴小站一樣牽拖來牽拖去。在這個全球化的時代裡,是該把眼光放在全球的,那裡有好服務,就往哪裡鑽,何必一定要苦苦死守台灣?有競爭才有進步,在此只能希望台灣的廠商能多多努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