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7日 星期三

美國憲法第二十七條修正案

美國憲法是所謂剛性憲法,要修憲並不容易。一條修正案必須要由眾議院1/2議員提出,參議院2/3議員通過,然後經由全國3/4的州通過之後方得通過成立。所以自立國以來,通過的修正案並不多,到目前為止,總共才有27條修正案而已。

最新的第27條修正案是在1992年通過,其內容大致上為「凡國會通過薪資修正案,必須在下個任期方才生效」。此即所謂之禁止自肥條款,防止議員在薪資上圖利自己。雖然通過的時間離我們最近,但是提出的時間卻很早,早在1791年,美國行憲後兩年就提出了,經過了201年的歲月才跑完所有程序,完成立法。其中幾度被人遺忘,而後才又再被人提出討論,在整個修憲程序中,美國的州數,也由13膨脹到50。由此可見,在美國要修憲還真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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