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7日 星期三

現行國會選舉制度問題整理

前次修憲之後,我國國會議員選舉由SNTV改採混合制中的並立制。但由於國會議員席次減半,未來可能造成以下問題:

  1. 議員席次太少,使得宜蘭縣46萬人選一名議員,連江縣8000人也是選一名,造成票票不等值。
  2. 各委員會組成委員數過少,使得收買與分贓較為容易。
  3. 依據各國一般普遍情況,單一選區較不利於女性參政。
  4. 若照許版修憲,增加區域席次,減少不分區席次,會失去比例代表性。不但可能如前所述不利女性參政,且減少學者、弱勢代表......等進入國會的機會。
  5. 立委席次減半不指示席次減半,還得配合立委得參加複數委員會、加強委員會功能、改善黨團協商制度等配套改革才有意義,不然議事品質不但不會改善,反而可能減低。

不管是依照Shugart的議會席次立方根法則或者是OECD國家經驗,台灣原本的立委席次225席其實是很ok的。甚至依照議會席次立方根法則,台灣立委適當數目應該是2300萬的立方根大約是285,還得增加席次才是。所以說,立委席次減半本身就是一個很可議決策。但目前所提修憲版本也實在不是很令人滿意,難以讓人民信服立委諸公不是為了自己的私利。國會議事品質的提昇不在於席次減半,而在於有高水準的議員與優質政治文化。若台灣政治文化沒有改善,制度的改革也不會有什麼作用。

原文寫於20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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